网站导航

联系我们
 

 

 ——图片链接——

 >>>当前位置:档案寄存中心->寄存程序

档案寄存中心档案寄存程序

申请: 档案所有者寄存档案先提出寄存申请
签订协议: 寄存中心与申请者根据档案寄存管理规定商定有关事宜, 并签订寄存协议书。一式两份。一份由寄存者所有,一份由寄存中心所有。
清点检查: 档案实体的寄存,双方严格履行清点手续,对寄存档案的种类、数量、整理质量等进行清点检查。
办理手续: 清点检查后,双方在清单上签名、盖章。此清单一式两份,作为协议书之附件双方保存。

 

     档案寄存
        中心概况
        业务介绍
        寄存程序
        管理办法

 


版权所有 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档案局(馆)

接待电话:0877-8011023 邮政编码:652600

地址:江川县大街镇振兴街21号